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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同伴

 張逸萍譯自﹕Guilt and Its Associates  by Ed Welch, September 5, 2017

https://www.ccef.org/guilt-regret/

 

我們現在要來考慮困擾全人類的問題,包括你教堂中的人們。我們這計劃旨在解決六個領域:憤怒,痛苦和受害,內,恐懼和焦慮,渴望更多和羞愧。下面討論罪感。

面臨的挑戰是,內似乎不受歡迎,並且不那麼普遍。作為一名輔導員,我不記得上次有人因為內疚重壓,而想與我見面。作為講道的人,專注於犯罪和司法形象(例如稱義)的講章,對大多數人而言,沒有那麼恰當和有意,他們大部分比較熟悉羞愧,受害和破碎,多於內。因此,牧養需要把內疚引出來,並康復其聲譽,非常重要。

什麼是疚?表示我們犯罪得罪上帝。上帝的律法和良心都可以助長它。對於我們許多人來說,它並不難找到。我們的錯誤明顯存在。我們知道自己會表現不好,我們也知道上帝知道。但是,雖然如此,我們仍可能沒有感覺到我們的冒犯,是對上帝的冒犯。我犯罪得罪我的妻子幾次,又向她坦白了,但有沒有向主坦白呢?我知道我的所作所為是針對她的,但總不覺得是個人得罪上帝。

這就是罪的本質——我們通常知道罪破壞了與我們面前人的關係的,但我們看不見罪是反叛上帝的, 聖經可以幫助我們看到這點。簡單的原則是,我們與他人的關係,顯出我們與主的關係。如果你錯待了一個人,那你就是了主(民五6);當你抱怨,甚至不是針對某一個人,你就是在主(民十四11)。換句話說,如果你不能輕易地說出自己的罪和內感,請考慮一下你近來的人際問題,和你怎樣表達憤怒。就這樣,你會發現一顆心,它至少暫時背離了主,並追求其他的神。我們的內疚感下降也許部分是因為我們認為,只有蓄意拒絕上帝時,才算有罪。但事實是,只要我們違反祂的律法,我們就是拒絕祂的名和榮耀。

疚感是好的是好的,它可以幫助我們看到自己的罪過。我有一個信仰正統的朋友,他經常反對在教會中強調罪惡。他說,恩典和憐憫是福音的基調。的確是這樣,但是罪惡被赦免,常常是基督恩典的總結,至少是開始;而我們今天在罪惡中掙扎,是擺脫被罪惡支配的結果。我們對恩典和憐憫的警覺,在於我們在生活中重視罪惡和內

罪惡不是好的——但內加上恩典的信息,令人震驚。的確,定罪是聖靈在我們裡面起作用的證據之一。當我們到基督面前,內感證明了我們的靈命是活的。但這可能很複雜。至少有兩方面,可以使罪惡感不能降服在上帝的恩典下。其一,我們在撒但的控訴下,枯萎了。撒但用謊言來誘惑我們,說上帝不是那麼好,罪也不是那麼壞。還有,當我們犯罪時,牠就在那裏,對我們說,我們的罪非常壞,不可寬恕(亞三1-2),我們很容易相信牠。

其二,當我們陷入律法主義,或靠行為得救的時候,痛苦而沒有憐憫,使罪惡感加重。我們為自己發明了安撫上帝的賠償制度,而不是在上帝及其祂對我們的恩典中得安息,例如:

·         在奉獻袋裏多放一點。

·         忍受一段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非常難過的時候。

·         離開上帝的同在,直到你的行為更良好。

·         保證下次你會做得更好。

這些都是律法主義的變化方式。這些聽起來很虔誠,但卻是懷著惡意的。它們似乎說,上帝的寬恕,並非極其豐富,所以我們要為自己贖罪。

加上撒旦的控訴,或律法上的自我努力,就是死亡。罪惡加上基督一次為我們所作的犧牲,罪惡加上每天的認罪和“洗腳”(約十三10),就是生命的豐滿。

,後悔和其他同伴我們本應有這樣的內疚:「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十一4); 然後,求主憐憫,並得著了。當這模式腐敗時,內感與撒旦的指控和律法主義就會合作。但是內感也有其他的同伴。

後悔可能是罪感的指標,似乎無法從撒旦的指控中擺脫出來。但這也可能僅僅是悲傷和傷痛,而且希望我們在過去的事件中,曾經做得更多,例如如果我有……的話……」

羞恥感也會不正確地被包括在罪惡感中。羞恥可能來自罪惡,儘管更常見的是別人冒犯我們所而有的。它帶有內的不潔感,但原因卻不同。

失敗感也可能像內一樣。失敗可能與上帝的律法無關。也許它來自家族或文化對成功的規定。

宣講藉著信心,在基督裏稱義,不會充分地完全消除罪咎感。這對我們所有人的宣講,我們也始終需要聽見。但是,為了對這某些人的心靈講說話,我們需要擴大稱義的範圍,超越法官和被告的形象,或者以其他方式引出罪感的經歷(例如“得著兒子的名分”,與基督聯合, 上帝掌權的希望)。

在歷史上,不是時增時減的人類經驗。雖然可能需要努力才能真正發現它,但是內感是我們人類的一部分,並且可以成為我們在本系列中要解決的其他一些問題(例如恐懼,焦慮甚至憤怒)的背後力量。細心的講道和牧養,能把它引出來,創造一個地方,讓內可以公開地討論,找出其內在的複雜性,並帶領其他人感謝上帝,因為上帝在基督裏,深切地講述了這人間體驗。


¹如果你想讀一本關於主義的書,請考慮The Whole Christ: Legalism, Antinomianism, and Gospel Assurance—Why the Marrow Controversy Still Matters by Sinclair Ferguson

 

作者

https://www.ccef.org/wp-content/uploads/2019/02/EW_Circle_416x416-150x150.png  愛德華‧韋爾契(Ed Welch),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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