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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在愛我的仇敵的同時,仍然糾正錯誤、維護公義及保護自己?

張逸萍譯自﹕“Can I Love My Enemies While Addressing Wrongs and Protecting Myself?”  By: Jeremy Oliver,  November 2, 2026 
(https://www.biblicalcounselingcoalition.org/2026/11/02/can-i-love-my-enemies-while-addressing-wrongs-and-protecting-myself/  )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向祂的跟隨者提出了幾項令人震驚的命令:「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 5:39)。[i]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耶穌進一步指出,祂不希望我們只是勉強地在外表上順服,而是要從內心真正改變。因此,祂最後給出一項命令:「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 5:44)。

就我個人而言,當想到要向那些得罪我、傷害我的人表達善意時,我內心實在感到掙扎。這似乎只會讓自己繼續受到操縱或利用。如果他們因為我的善意,反來傷害我,那該怎麼辦?如果他們不斷得寸進尺,提出更多要求,那該怎麼辦?然而,既然這項命令是主直接說的,我們就必須認真思考,如何在實踐這項教導的同時,不假裝彼此和睦,也不縱容罪惡與不公義。

要理解這些命令,其中一個問題在於我們忽略了耶穌講論時的上下文,也誤解了真正愛罪人究竟是什麼意思。耶穌吩咐我們要愛仇敵,並不是要我們忽視或淡化罪惡,也不是要求受害者獨自面對加害者;相反,這項命令是要尋求所有相關人士最終的益處。但究竟什麼才算是真正的「益處」呢?在本文中,我將簡要探討耶穌在馬太福音5:38–48 中所頒布的命令及其本意,接著再思考實踐敬虔之愛的一些具體方式,藉此幫助我們既能順服主的教導,又能避免落入上述種種陷阱。

 

理解耶穌的命令

閱讀耶穌有關轉過另一邊臉、交出外袍,以及多走第二里路的命令時,必須明白,耶穌在這篇講道中所糾正的,是人們曲解律法,為報復行為辯護,而不是運用律法來維護公義、和平與秩序。有些人斷章取義,挑選律法中符合自己報復願望的部分,並重新詮釋其中的用詞,以此少愛他人。如果情況輕微的話,我們可以選擇不計較別人的冒犯(彼前 4:8)。然而,耶穌並不是要我們容許虐待與欺壓繼續發生,而是教導祂的跟隨者不應心懷仇恨,也不應以報復作為行事的特徵(太 5:38–42)。我們往往會以同樣的方式回應別人的侮辱與傷害,有時甚至會尋求報復,而報復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們原先所承受的傷害。耶穌在此明確指出,報復並不是祂國度的行事準則。祂提醒我們,天父甚至向祂的仇敵顯出慈愛,賜給他們原本不配得的生活所需(太 5:45)。

請注意,耶穌從未說過,以愛心代替報復,能夠抵償冒犯者的罪;同樣地,渴望與對方和好,也不能因此促成和好;要得著救恩,必須先有贖罪;而基督的救贖,唯有藉著罪人的悔改與信心,才能對他有用,使他得蒙赦免。 [ii] 我們必須得出這樣的結論:耶穌的意思不可能是要我們藉著任由仇敵不斷犯罪、毫無阻止或承擔任何後果,來表達對他們的愛;祂也不是要我們單方面尋求和好,卻從不要求犯罪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事實上,耶穌在馬太福音10:16 告訴我們,當面對危險的人的時候,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此外,耶穌在其他地方也指出,當面對逼迫或傷害時,逃離危險也是一種合宜的應對方式(太 10:23)。正如我們接下來將會看到的,耶穌呼召我們去指出那些得罪我們之人的過犯,盼望他們因此悔改。

那麼,在實際生活中,我們應當如何向仇敵表現出敬虔的愛呢?這種愛應當能帶來救贖與復和,而不是讓罪惡與不公義繼續延續。讓我們思考敬虔之愛的三個實際含義,藉此回答這個問題:

 

1.愛是想要他人悔改

聖經清楚指出,敬虔的愛不會對持續不斷的罪惡視而不見,而是會正視並處理這些罪。上帝向充滿敵意的人類展現了祂的愛,既為他們的罪付出了代價,又呼召他們悔改並信靠上帝,從而獲得救贖。保羅指出,對於在基督裡的人而言,主動挽回那些陷在罪中的人,正是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 6:1–2)。雅各稱許那些使失迷真道的人回轉的人(雅 5:19–20)。耶穌在馬太福音18:15–20 中,闡述了教會如何處理持續犯罪的情況,並指出這個過程是神施恩的一種途徑。 [iii]  我們應當效法神愛我們的方式來愛仇敵,把他們對我們所犯的罪視為必須正視和處理的問題,因為這些罪使他們的靈魂面臨永恆的審判。從永恆的角度來看,即使當面指出對方的過犯可能使他們暫時感到不舒服或難堪,這仍然是一種出於善意的表現。

 

2.愛是保護受害者與弱勢群體

敬虔的愛不僅盼望犯罪者得到永恆的益處,也致力於保護那些受到他們傷害的人。在教會中,若有人持續犯罪,處理過程就需要其他人一同參與(太 18:15–20);遭受不公義對待的受害者,不應獨自承擔面對及指正加害者的重擔。 [iv]  我們也可以從其他經文看到,教會的長老蒙召要保護他們所牧養的群體,防範那些如同豺狼般危害信徒的人(徒 20:28–31);而當有人持續犯罪且不肯悔改時,整個教會甚至可以與他斷絕團契關係,以促使他改變(太 18:17)。明智的教會領袖即使面對已經悔改的人,也可能基於對受害者和犯罪者雙方的愛,決定解除他在某些事奉崗位上的職務。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受害者與弱勢群體,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讓犯罪者繼續處於容易使他重蹈覆轍的環境中。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2:9–21 中,也論及這種出於愛心的勸戒與保護。他與耶穌一樣,主張基督徒應當努力以善勝惡,以祝福代替咒詛,並將公義的伸張交託給神(羅 12:9–21)。緊接著的下一段經文(羅 13:1–7),進一步闡明神如何藉著世上的掌權者來處理作惡之人;這樣的編排並非偶然。愛仇敵與訴諸法律,藉此制止教會中針對他人的虐待及其他犯罪行為,兩者在道德上並不矛盾;事實上,當有人觸犯法律時,訴諸法律也是神施恩的另一種途徑,既能呼召罪人悔改,也能保護受害者與弱勢群體。如果我們拒絕指出罪惡、制止罪行,或沒有要求犯罪者為自己的罪行負責,那麼我們就沒有真正愛任何人。

 

3.愛藉著禱告持續尋求對方的益處——即使彼此相隔甚遠

受害人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適合或安全地與加害者接觸;有時,他們也可能根本沒有機會與加害者接觸。做錯的一方往往拒絕參與和解的過程。藉著禱告,我們心中對仇敵的敬虔之愛便能逐漸滋長,即使雙方始終無法完全和好,這份愛仍然可以持續增長。耶穌在第 44 節吩咐我們要為那些逼迫我們的人禱告;此外,聖經其他經文也指出,當我們明白自己在基督裡已蒙神赦免的罪是何等的多,就會從心裡生發出饒恕他人的態度。

許多人都曾指出,要持續憎恨一個自己正在為他禱告的人,實在很不容易。我們完全可以一面懇求神制止某人的邪惡行為,另一面也禱告求神藉著賜予他悔改的心來成就這事!兩者之間並不矛盾。神會決定如何伸張公義;然而,這樣的禱告既承認了罪惡與不義的存在,也表明我們關心仇敵的靈魂,從而反映出天父對我們的愛。

最後,真正的愛雖然叫人誠實地說出真相,卻深惡痛絕毀謗與流言蜚語。雖然當我們向值得信賴的輔導者及支持我們的人訴說別人的罪對我們造成的傷害,有助於我們重新得著盼望,並經歷心靈醫治。但這樣的交流不應變成帶有罪性的「發洩情緒」或怨言。我們要抵抗在言語上痛斥、攻擊仇敵的試探,轉而真誠地為他們的悔改與信心禱告;與輔導者交談,合乎敬虔原則地哀傷傾訴,我們可以努力重建那些因別人罪行而遭到破壞的一切。

 

思想問題

1.      追求公義與尋求報復之間有什麼分別?這種區別會如何影響你面對他人不當行為時的回應?

2.      你可以如何支持受到傷害的人,不淡化他們所承受的痛苦,也不忽略耶穌愛仇敵的教導?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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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emy Oliver

Jeremy Oliver is Assistant Professor of Applied Theology at Cedarville University and serves as a consultant with Soul Care Consulting. Prior to this, Jeremy served as an elder and pastor of Soul Care Ministries at Harvest Bible Church in Phoenix, AZ. Jeremy and his wife, Jen, currently reside in southwest Ohio, and God has blessed them with two young children.

 



[i]關於耶穌是否希望人們將祂所舉的例子理解為某種程度上的誇張修辭,還是按字面意思理解,學者們仍存在不同看法。然而,D. A. Carson 指出,在某些情況下,採取這些出於恩慈的行動並不明智。他也列舉了當代社會中的許多例子來說明這一點。(D.A. Carson, Jesus’ Sermon on the Mount and His Confrontation with the World: An Exposition of Matthew 5-10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1999), 52-55). [ii]羅馬書5章8節指出,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在路加福音13章3節中,耶穌宣告,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iii]請注意有關寬恕和恢復悔改者的經文的背景(太 18:10-14 和 18:21-35)。[iv]如需了解如何理解壓迫以及受害者可能需要支持來應對壓迫,請參閱﹕Darby A. Strickland, Is It Abuse? A Biblical Guide to Identifying Domestic Abuse and Helping Victims (Phillipsburg, NJ: P & R Publishing,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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