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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

《传》灵修日记20041115

张逸萍

 

 

「人未曾加害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箴三30

 

圣经吩咐我们要爱仇敌,「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39-41)当然,很多人,包括基督徒在内,都觉得做不到,但是如果人都能按著上边这个低得不能再低的标准去做,世界上的仇恨和斗争也都可以大大减少。 

有一天,我和一群中国同事一起聊天,谈到美国人的文化鼓励人勇敢直言、据理力争,结果到处竖敌,仇敌多的话,做起事来不方便,没有人愿意和你合作,所以最后大家都同意,除非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最好不要和别人争执。这正是圣经的教导——人家还没有伤害你,不要和人家争执。 

在公司同事中,我见得太多这样的例子。同事之间的问题可能仅仅是怕吃亏,怕别人领了自己的功劳,怕别人懂得比你多,妒忌别人得到更好的任务,于是想尽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中伤别人,各种磨擦就因此产生。 

平心静气想一想的话,都会觉得真没有意义,但愿人人都能按著圣经的最低标准去做。基督徒应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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